close

到底為什麼政府能跟業者爭溫泉費?

不是都繳稅了,什麼稅都要繳,到底有沒有為台灣人民想呢?

為什麼修個法就能動腦筋動到業者身上,修法是要為台灣人民著想而去修的

如果政府要跟溫泉業者搶錢,幹嘛不自己去開發一個溫泉,然後上面掛著「政府開發」

不是更好?那政府也不需要收稅了,光是稅收就收不完了怎麼還會動這種歪腦筋..

修法真的修得太好笑了,講好聽是新法上路,講難聽就A錢而已.

要嘛就提高稅收,就承認政府的錢都被官員花光官員很窮,要嘛修法就修得漂亮一點

根本就在A錢,以修法之名行A錢之實,以為很多人會來泡溫泉就跟黑道一樣要收保護費

只不過政府是那種有帶帽子的流氓而已,但是如果把消費者都當傻瓜,你以為會有人想

再去泡溫泉嗎?要這樣子政府甘脆就把自己的台灣人民收來當奴隸,全台灣賺的錢全部

給政府,然後自己人殺自己人吧.一群無腦政府人拿刀自殘,做什麼就要像什麼.政府沒政府樣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